Flex事件机制
Flex事件机制是观察者模式,即首先要注册事件,事件分发后通过事件响应函数进行处理。
例如在AS3中:
button.addEventListener(“click”,onClick);//向button注册一个click事件
internal function onClick(evt:MouseEvent):void{txt.text=“click a button!”;}//事件响应函数
那么注册事件注册什么呢?通过addEventListener注册函数的参数可以看出,首先需要注册事件类型(第一个参数),然后注册响应函数,即事件发生后需要做什么事情,也就是说调用哪一个方法。
那么响应函数需要什么要求呢?响应函数必须要一个参数,指明注册的事件的事件类型,如上面的例子,我们注册的是一个鼠标事件类型,即鼠标单击事件。
注册的事件类型必须和响应函数的事件类型一致!
到底有哪些事件类型呢?除了有系统默认的事件类型外,我们可以定义自己的事件和事件类型。
简单的说,事件类型就是定义在事件类的常量属性。
事件流
1.捕获阶段(从根节点到子节点,检测对象是否注册了监听器,是则调用监听函数)
2.目标阶段(调用目标对象本身注册的监听程序)
3.冒泡阶段(从目标节点到根节点,检测对象是否注册了监听器,是则调用监听函数)
注:事件发生后,每个节点可以有2个机会(2选1)响应事件,默认关闭捕获阶段。
从上到下(从根到目标)是捕获阶段,到达了目标后是目标阶段,然后从目标向上返回是冒泡阶段。
怎样理解事件流?
当事件发生时,FLEX通过事件的分发器EventDispatcher进行事件分发,分发的顺序是:从上往下到达目标,然后从下往上,从目标开始返回。如上面1、2、3所说的那样,这里就会有一个问题,在事件的流经过程中,不是目标的对象如果注册了事件,也有了相应的事件响应函数,那么不是目标的对象响应了事件的处理,这怎么办呢?
由于上面说的那样,addEventListener在只有如上两个参数的牧人情况下是关闭捕获阶段的,也就是说事件流是从目标阶段开始的,然后是冒泡阶段,当出现容器包含控件的时候,可以使用判断
if(evt.target == evt.currentTarget)
来确定当前事件流上的当前流经对象是否就是目标对象,如果是就进行相应的处理。
移除对象的事件流:removeEventListener(),参数与注册事件相同。
阻断事件流中目标对象的后继事件,即通过了目标阶段后阻止冒泡阶段:
event类的方法:public function stopImmediatePropagation():void
Event类
Event 类作为创建 Event 对象的基类,当发生事件时,Event 对象将作为参数传递给事件侦听器。 如MouseEvent 、KeyboardEvent ,更多的可以查参考手册。
Event类有几个常用的公共属性:
是否冒泡:bubbles;
目标对象:target;
所处阶段:eventPhase;
当前对象:currentTarget;
从参考手册可以event类的构造函数:
这句话就是说是哪个对象调用
例如在AS3中:
button.addEventListener(“click”,onClick);//向button注册一个click事件
internal function onClick(evt:MouseEvent):void{txt.text=“click a button!”;}//事件响应函数
那么注册事件注册什么呢?通过addEventListener注册函数的参数可以看出,首先需要注册事件类型(第一个参数),然后注册响应函数,即事件发生后需要做什么事情,也就是说调用哪一个方法。
那么响应函数需要什么要求呢?响应函数必须要一个参数,指明注册的事件的事件类型,如上面的例子,我们注册的是一个鼠标事件类型,即鼠标单击事件。
注册的事件类型必须和响应函数的事件类型一致!
到底有哪些事件类型呢?除了有系统默认的事件类型外,我们可以定义自己的事件和事件类型。
简单的说,事件类型就是定义在事件类的常量属性。
事件流
1.捕获阶段(从根节点到子节点,检测对象是否注册了监听器,是则调用监听函数)
2.目标阶段(调用目标对象本身注册的监听程序)
3.冒泡阶段(从目标节点到根节点,检测对象是否注册了监听器,是则调用监听函数)
注:事件发生后,每个节点可以有2个机会(2选1)响应事件,默认关闭捕获阶段。
从上到下(从根到目标)是捕获阶段,到达了目标后是目标阶段,然后从目标向上返回是冒泡阶段。
怎样理解事件流?
当事件发生时,FLEX通过事件的分发器EventDispatcher进行事件分发,分发的顺序是:从上往下到达目标,然后从下往上,从目标开始返回。如上面1、2、3所说的那样,这里就会有一个问题,在事件的流经过程中,不是目标的对象如果注册了事件,也有了相应的事件响应函数,那么不是目标的对象响应了事件的处理,这怎么办呢?
由于上面说的那样,addEventListener在只有如上两个参数的牧人情况下是关闭捕获阶段的,也就是说事件流是从目标阶段开始的,然后是冒泡阶段,当出现容器包含控件的时候,可以使用判断
if(evt.target == evt.currentTarget)
来确定当前事件流上的当前流经对象是否就是目标对象,如果是就进行相应的处理。
移除对象的事件流:removeEventListener(),参数与注册事件相同。
阻断事件流中目标对象的后继事件,即通过了目标阶段后阻止冒泡阶段:
event类的方法:public function stopImmediatePropagation():void
Event类
Event 类作为创建 Event 对象的基类,当发生事件时,Event 对象将作为参数传递给事件侦听器。 如MouseEvent 、KeyboardEvent ,更多的可以查参考手册。
Event类有几个常用的公共属性:
是否冒泡:bubbles;
目标对象:target;
所处阶段:eventPhase;
当前对象:currentTarget;
从参考手册可以event类的构造函数:
Event () 构造函数 public function Event(type:String, bubbles:Boolean = false,cancelable:Boolean = false)
创建一个作为参数传递给事件侦听器的 Event 对象。
参数 type:String — 事件的类型,可以作为 Event.type 访问。
bubbles:Boolean (default = false) — 确定 Event 对象是否参与事件流的冒泡阶段。 默认值为 false。
cancelable:Boolean (default = false) — 确定是否可以取消 Event 对象。 默认值为 false。
在flash.events包中可以看见系统自带的事件。
如何自定义事件
自定义事件,也就是向监听器传递自己定义的事件类型,同时可以通过事件传递参数。
1.创建自定义事件名称的Event
dispatchEvent(new Event(“myEvnet”,true,false));
2.创建自定义事件类
Public class MyEvent extends Event{
….
}
dispatchEvent()
方法的 EventDispatcher 对象。这句话就是说是哪个对象调用
dispatchEvent()
,那么该事件就会被分发到那个对象的事件流中,如果没有指明对象,那么默认为this对象,即应用程序。这时该事件被分发到应用程序对象的事件流中,而没有分发到特定对象的事件流中。一旦两个对象的不是父子关系(控件树),那么事件流不会在这两个对象之间有联系,那么事件不会被响应;如果是,则还是要响应。(这种情况dispatchEvent的参数Event对象的参数必须是三个,如上)。dispatchEvent就是说明有了新的事件,只要注册了该事件,就可以响应。posted on 2009-08-17 20:31 Austin Bai 阅读(2839) 评论(0) 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