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理解,不祝福。
如题。
我一直以为某些事情是高于另外某些事情的,不管赋予它多少意义。
不恰当的类比:不妨说“冠军”和“亚军”的意义。人们只会记住冠军,忘记亚军,这种角度来看冠军是严格高于亚军的。不管这个亚军是经历过多少苦难甚至是带着负面状况的变相胜利。对于外界来讲,永远是冠军更加拥有知名度,更加具有吸引力。当然后世公众评判纯实力,即使的确强于另一者,但是排除负面影响后的纯实力没有直接对话比较,也会留下争议。但起码有争议就说明能够辩驳,这也是好的一面。
对我而言,友情可能属于第一类某些事情,高于的比如一些时间、一些本来应该赴的约、一些自己想做的事,等。
并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应该放弃这些。具体情况应当具体分析。遇到的每一件事情关乎自己,仍然应当慎重考虑;对于我,上述内容当然也有个别我无法放弃,但是大多数我认为可以付出。然而令人感到可悲的是,原来我仅仅如此的付出,便已经是大多数人不愿意付出的内容。
理解你的愤恨 也不阻止你指责别人 (不过我觉得 为了自己未不要再受到类似的伤害 或许可以尝试一下不要过度付出自我感动
可能有很多人刻板印象觉得我自我感动。事实上我并不知道有多少人觉得我擅长自我感动。其实很明显并不。自我感动在自我之前首先是感动。当然感动之前先是感触。虽然不擅长,但是我很喜欢感触一件事情。在遇到事件后,我首先擅长旁观:即以一位旁观者的角度观察事件本身,用自己对于事物的理解,作出对于人性的判断。在我自己遇到一件事时,虽然刚开始会有自己先行的情感介入,但随后迅速地“离我远去”。有些类似于人类学家。(虽然我不喜欢这个行当。)当然人类学家之于我会有更加显然的优势:即能够知道何为“离我远去”的产物,何为自己先行情感的产物。我不能明辨。这就导致了我对于一件事情会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看法。外人看来类似于“辩证”地看一件事物的得失,到我这里变得如此,倒也不失为一件值得深思的事。
简单的例子:【】的事情。
很多时候我会觉得我没错,是【】的问题。也有些时候我会觉得我当然也有点问题,问题需要多个人分担。但是至于哪个是我脱离了主观的产物,我真的分辨不了。
又是如何牵扯到自我感动?可能只是我输出了一些先行情感的产物,很多人便觉得此人以此为据,认为我只注重自己情感,从而认为我是个自我感动的人了。
至于过度付出:上述内容已经表明,我认为我的付出并不是过度的,即使很多人完全不愿意做到我这一步。这反而倒是展现出了很多人抱怨自己没有知心朋友,又不愿意付出努力,最终在一声声对于 modern loneliness 的抱怨中孤独的社会现状。倒不如认为“存在很多认为我做这些最基本的事情是过度付出的人”应该是这个世界每个人相距甚远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才说有没有可能一开始就不是友情
可能是他以前确实做人不好 也可能是你看错了你们两的关系 我也不好评判
这句话无可指摘。我的的确确地看错了一些关系。友情的定义是模糊的。
一开始一方与另一方可以保持距离,最后成功破冰。
当然可以认为保持距离到破冰的过程是这两个人有了友情,当然也可以理解为这两个人认识了,没那么不熟。
但是既不保持距离又在内心里保持距离的行为是可恶可恨可耻的。这句话适用于包括友情的任何感情。所以,猜猜看?我看错了关系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真的是我缺乏辨别别人对于我感情的判断能力吗。
这里需要虚拟论敌:“别人只是尊重你的努力没有点破而已。”
我的努力什么时候和我割裂开来了?还是我只是用来付出努力的工具罢了?
人嘛 看不顺就好聚好散了
看不顺了那好聚好散干嘛呢。看不顺了的好聚好散难道不是内心里、明面上互相咒骂的拉拉扯扯吗。那又何谈好聚好散?倘若只是说维持了表面的风平浪静,那又何必聚?
倘若无关乎友情,这里需要另行讨论,但与主旨无关,故不展开。对于和友情相关的内容,上述文字已经足够说明所有问题。
我知道这里是抛结论无论证,但说服力倒也是有那么点的。
Q: 那种需要你的时候对你很好 不需要你的时候也可以很轻易地翻脸不认人 你自己权衡 可能你会认为这是正确的 我会认为做人不应该这样
A: 我会认为没有人不是这样 人和人之前本来就是需要对方才会聚在一起 不需要了自然散了
逆天。
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讲过一部分。将人与人之间的需要分为情感需要和利益需要,这部分是正确的;但是“需要”一件事情并不代表这件事情“带来”了什么。人与人聚在一起是因为“带来”而不是“需要”。
以“需要”为由和别人聚在一起,“需要”逐渐饱和而不再与别人聚在一起。这时候会带来“需要”明明已经饱和,而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情况,即需要同时具有有穷性与无穷性的矛盾。而当从一开始就假定一个人的“需要”是无穷的,那么就需要区分“需要”与“欲望”的差别了,因为人只需要有穷的需要即可生活下去,无穷的需要即是欲望,所以认为人与人聚在一起的根本原因是人的“欲望”甚至都应该比“需要”更加准确。
在谈论一个人“欲望”的时候,我们会认为一个人“无欲”亦或是“贪婪”。这里“无欲”只是对应于“贪婪”的一个观点,表示为正常数量单位的“需求”。这时的主要观点便是“贪婪”主导了人们与别人聚在一起。这时候我就需要摆出《朋党论》了。君子之朋和小人之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君子之朋以共同目标而结成,不如说也有特定欲望,但其是正面的,与小人之朋有着天壤之别。君子之朋的欲望能称为贪婪吗?显然不。而且能够称之为“无欲”。无欲到什么地步呢?他们“亿万人同心”,完全舍弃了自己的需求,而成就共同整体的需求满足。这倘若还不能证明“需要‘对方’才会聚在一起”这句话是错的,那我再举一个实际的例子。我和我的小学同学还有很紧密的联系(我三个星标一个是___剩余两个都是小学同学)。但是我和我的小学同学们已经互相没有了任何需要,大家仍然聚在一起。
事实上这件事情能让有些人产生和我不一样的看法,也就和“冠军”和“亚军”究竟谁更强是一个情状:有的辩驳,意味着这是一个值得挖掘的问题。标题的意思是看到了一些和我看法不同的好人做出了令我比较膈应的行为。
没有什么特别想说的,只是认为这些应该被意识到。
最近的生活状态大概就是,如我 QQ 新昵称所示。有些事情也不太适合 po 出来,大概以后心血来潮了还会去找当事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