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6
威尔逊定理证明:当且仅当p为质数,p可整除(p-1)!+1
(1)充分性证明:
First : 先把奇奇怪怪的取值试验一下
若p=2,成立;
若p=3,成立;
那么我们就开始研究p>=5的情况
Second : 我们先来证明几个结论
设A = {2,3,4,……,p-2} 设a∈A
记B = {a,2a,3a,……,(p-1)a}
【B中不会有取模p同余的数……………………………………结论1
证明:设b1a,b2a∈B, b2,b1∈[1,p-1]上不同两数
假设b1a≡b2a (mod p)
则|b1-b2|a≡0 (mod p)
然而|b1-b2|∈[1,p-2]
所以|b1-b2|a∈B
然而B中显然没有数能被p整除,所以题设不成立
所以结论1得证
由于B中有p-1个元素,非p倍数模p余数也只有p-1种,所以B中模p余数构成集合C={1,2,3,…,p-1} 】
【B中被p除余1的数是ba,b∈A且b!=a…………………..结论2
证明:若b=1,则ba=a,由于a∈A,所以a!=1,不成立
若b=p-1,则(p-1)a≡p-a(mod p), 由于a∈A,所以p-a∈[2,p-2],不成立
若b=a,则a2≡1(mod p),所以(a+1)(a-1)+≡0(mod p),因为p是素数,所以(a+1)和(a-1)中有且只有一个是p的倍数. 由于a∈A,所以
(a+1)∈[3,p-1],(a-1)∈[1,p-3],所以他俩都不可能是p的倍数
结论2得证 】
【接着结论2,若a不同,b也不同…………………………结论3
证明:设a1!=a2,但都属于A,且ba1≡ba2≡1(mod p)
易知ba1,ba2∈B,而根据结论1,则不成立
结论3得证】
Third : 证明了这么多结论,那么这个定理也基本浮出水面了
结论1告诉了我们B中对于每一个a都有唯一一个b∈[1,p-1]使得ab≡1(mod p)
结论3升华了结论1,将b的范围缩至b∈[2,p-2],且不会使a=b.也就是说,在[2,p-2]中每个数都可以找到一个与之唯一对应的逆元
(注:p显然是偶数,所以该区间内可以将所有整数分成一对儿一对儿的),且该逆元属于[2,p-2]。
所以(p-1)!+1≡(p-1)+1≡0(mod p)
(2)必要性证明:
已知(p-1)!≡-1(mod p)
若p不是素数,则p的约数在[2,p-1]内,则(p-1)!的真约数d>1,由于(p-1)!≡-1(mod p),所以(p-1)!≡-1(mod d).
而d<p,所以(p-1)!≡0(mod d).矛盾.
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