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构层级的“开闭原则”
在类的层级,开闭原则(the-Open-Closed-Principle,简称OCP原则)的含义是:一个类对扩展是“开”放的,而对变更是封“闭”的,意思是说,应该在不改变类的前提下扩展一个类的行为。而通常的方式是继承和多态。
在架构层级,我们并不会变更系统的一部分功能(可能是最适用于当前架构的进程,守护进程,服务,或者微服务),而是通过新增功能的方式来复用已完成的代码。为了不对现有的部分做出变更,系统需要做到完全的解耦。
1、事件驱动系统给了我们很好的机会来在架构层级应用开闭原则。我们可以重用已有的代码,并且在未知的方向上实现功能的扩展。
2、然而,需要谨慎的设计事件的内容,同时警惕糟糕的设计可能引入的耦合的可能性。
3、要根据系统的目标来指导架构设计,为某一目标设计某种适用的架构(如,为大数据系统设计的流式数据)很可能对于另一目标来说是糟糕的设计(不适用于表征事实发生的事件驱动系统)。
4、领域驱动设计的有界上下文可以为事件内容的设计提供一些指导。
5、架构是关于决策和权衡,最大化应用开闭原则很可能意味着对“迪米特法则”的最小化遵循,必须谨小慎微地寻找一个平衡点。
原文链接:谈谈架构层级的“开闭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