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7:为多态的基类声明虚析构函数。

  任何的类只要带有一个virtual函数那么就集合可以确定其应该有一个virtual析构函数。

  同样的如果一个函数不含有virtual函数,那么通常意味着其不是一个基类函数,而且为一个不是基类的类声明virtual的析构函数是十分糟糕的事情,不要这样做。具体原因在下面:
1.首先,想要实现出virtual函数,对象必须要携带某些信息,。信息通过vptr来实现,这个vptr指向一个由函数指针构成的数组,即vtbl。盲目的去使用虚函数就会使得浪费资源。(一般人的经验是,只有当函数需要使用一个虚函数的时候才需要一个虚的析构函数)
2.还有一种情况见下面的代码:(一个继承来自string的类)
class SpecialString : std:;string{
    ...
}
SpecialString * pss = new SpecialString("Impending Doom");
string * ps = pss;
...
delete pss;//这样会造成灾难,使得specialstring的析构函数并没有被调用。

  注意虚的析构函数还有一种十分经典的用法:纯析构函数使得这个对象不能被创建对象。但是有时候又希望来使用纯虚基类,另一方面又没有可用的函数可以定义为纯虚函数。那么可以直接将析构函数就直接定义成一个纯的虚析构函数,这样就解决了矛盾。记得应该给这个pure 的析构函数提供一份定义,否则编译器在进行析构操作的时候胡报错的,应为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总是要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的。例如:

class AWOV
{
    publicvirtual ~AWOC() = 0;
};
  小结一下:虚函数的使用往往都是为了多态继承之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base class设计目的都是为了多态。例如STL以及string类等等,他们甚至都不作为基类来使用。
  1.带有多态性质的base class应该声明一个虚的析构函数
  2.class的设计目的如果不是为了作为base class来使用,那么就不要声明虚析构函数。
posted @ 2015-10-04 20:46  eversliver  阅读(27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