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架构研究总结(17)——联邦企业架构之我见
今天时间比较多,正好将联邦企业架构的总结写一下作为联邦企业架构的结束之语,各位一直关注但无聊于联邦企业架构部分的客官终于可以看到这一部分的终结了,值得高兴,在之后如果可能的话我会继续TOGAF的研究总结(事先说明一下,个人认为这一部分更加枯燥,且都是以翻译标准为主,所以想要快乐学习企业架构的客官需要提前有思想准备^_^,感谢您的继续关注,在此谨为之前为您的学习所带来的困扰深表歉意)。
通过从FEAF到FEA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架构和企业架构框架在美国联邦政府中是如何得以应用并日臻成熟的。虽然在美国联邦政府中建立全局性的企业架构和在某一个政府机构中创建企业架构在概念上来讲没有太大分别的,他们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在组织范围内达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最大化利用,并借此优化组织内针对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但是受制于联邦政府组织结构的复杂度和体制方面的不同,这一假设的等同性也只是在概念层面成立,在实际中并不可行。因而CIO委员会制定了FEAF,并借此为联邦政府企业架构这一全局性企业架构的建立提出了框架理论。此框架理论重点是为联邦政府企业架构的建设提出了一整套方法和流程,而且对架构的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定义。除此之外,FEAF最大的贡献应该是提出了“片段架构”(Segment Architecture)这一概念,从而使得联邦企业架构的建设既可以保证对各部门已建企业架构的最小影响性和最大可适用性,同时还可以使联邦企业架构的建设可以通过一种增量发展的方式循序渐进。虽然FEAF有着上面的各项好处,但是它还是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给出了方法和指导方向,这也促成了FEA的出现。在FEA中,“片段架构”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具体化,同时FEA通过参考模型的方式使得不同政府机构之间得以采用相同的方式描述其企业架构,从而为不同政府机构之间进行无障碍沟通建立基础。而且,由于采用了相同的描述方式,FEA可以在各个政府机构之间寻找可重用的信息资源,从而达成全联邦政府级别的信息资源共享。此外,FEA还提供了用于评估企业架构成熟度水平的框架和流程。
FEAF更注重于企业架构的建设过程,虽然它针对企业架构内容的分类和归纳也有论述,但是其标准性和详细度也过于简单,只是通过借鉴并修剪了一下Zachman框架来实现,而FEA对于这方面却做出了更详细的定义。但是与FEAF相比,FEA不能算是一个企业架构框架理论,它既没有指明企业架构的开发过程,也没有表明企业战略、干系人、业务活动以及基础设施等方面以及他们之间关系。实际上FEA的核心在于借助于详细参考模型的定义,为企业架构的描述提供了统一的描述语言,并借此针对跨部门的企业信息资源进行了描述和定义。
此外,通过针对联邦企业架构的学习,我们还需要注意到一些非理论的但是往往能够决定企业架构成败方面:
- 通过Clinger-Cohen法案的颁布驱动了联邦企业架构的建设,我们应该能够理解到企业架构的启动需要组织上层的坚强支持和整个组织的认可。
- 通过美国白宫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MB)来直接管理和监管联邦企业架构的建设这一事实,我们可以理解到一个企业架构的成功除了得到组织最高层的支持外,还需要建立专门的且具有高度权限的负责部门来监督和协调企业架构的建设。
- 企业架构的建立是一个长期并且反复循环的过程,需要整个组织自始至终的坚持。并且企业架构过程不是一个与世隔绝的过程,需要与其他企业管理过程一起协同合作,从而保障组织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