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惊奇的JavaScript面向对象(一)

 

 

有种流行的说法:JavaScript是基于对象和事件驱动的。应该怎样理解“基于对象”的意思呢?

《精通JavaScript》告诉我们,对象是JavaScript的基础,甚至说“JavaScript这门语言就是完全面向对象的”。

 

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评判这样的说法,JavaScript确实有面向对象的特性,但是他的表现形式却和其他面向对象编程语言大相径庭。

 

 

在谈JavaScript的面向对象之前,我想先说说JavaScript的作用域问题。我想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接下来的内容。我将会用自己的理解将JavaScript中的面向对象特性与一般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Java/C++等)的一些称谓对应起来。

 

 

首先理清两个问题:

1.什么是全局变量?

JavaScript中的全局变量实际上指的是window对象下的对象属性。

2.作用域划分。

JavaScript中的作用域是基于上下文,以函数进行划分的,而不是由块(block)划分的。

 

接下来看一个例子(原例来自《精通JavaScript》,有改动):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设置全局变量foo,并置为“test”
var foo = "test";

if ( true )
{
    
// 注意:现在还在全局作用域中
    var foo = "new test";
}


// 如我们所见,现在foo等于'new test'了
alert( foo );

// 创建一个会修改变量foo的新函数
function test()
{
    
//函数内部定义变量不影响全局变量
    var foo = "old test";
    
//隐式定义全局变量
    val = 'hello!';
}


// 然而在调用test函数时,foo只在函数作用域内起作用
test();

// 确认foo还是等于'new test'
alert( foo );

// 全局变量实际是window下的属性
alert( window.foo );

// 函数内部隐式定义的全局变量
alert(val);

</script>

 

现在你大概对JavaScript的作用域有了一个初步的理解。

要强调的两点是:

1.在同一作用域中,JavaScript是允许变量的重复定义的,并且后一个定义将覆盖前一个定义。

2.函数内部如果不加关键字var而定义的变量,默认为全局变量。

 

 

今天先写到这里,明天我将会整理JavaScript中一些面向对象特性与大家分享。

 

 

posted @ 2008-07-22 01:17  东捣CY  阅读(8629)  评论(27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