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9899:2011 条款6.5.9——相等操作符

6.5.9 相等操作符


语法

1、equality-expression:

        relational-expression

        equality-expression    ==    relational-expression

        equality-expression    !=    relational-expression


约束

2、要遵守下列规则之一:

——两个操作数都具有算术类型;

——两个操作数都是指向兼容类型的限定或非限定版本的指针;

——其中一个操作数是指向一个对象类型的一个指针,而另一个是指向一个限定或非限定版本的void的指针;或者

——一个操作数是一个指针,而另一个是一个空指针常量。

语义

3、==(相等)与!=(不等)操作符类似于关系操作符,除了它们它们具有更低的优先级。[注:因为优先级,a<b == c<d 结果是1,每当a<bc<d具有相同的布尔值时。]每个操作符产生1,如果指定的关系为真;产生0,如果指定的关系为假。结果具有int类型。对于任一对操作数,恰好其中一个关系为真。

4、如果两个操作数都具有算术类型,那么执行通常的算术转换。当且仅当两个复数的实部与虚部都分别相等,那么复数类型的这两个值相等。任意来自不同类型域的算术类型的两个值相等,当且仅当它们转换到由通常的算术转换所确定的(复数)结果类型的结果相等。

5、否则,至少其中一个操作数是一个指针。如果一个操作数是一个指针,而另一个是一个空指针常量,那么空指针常量被转换为该指针的类型。如果一个操作数是一个指向对象类型的一个指针,且另一个是指向限定的或非限定版本的void的指针,那么前者将被转换为后者的类型。

6、当前仅当两个指针都是空指针,两个指针都是指向同一对象的指针(包括一个指向一个对象的指针而另一个指向一个子对象的起始位置)或指向同一函数,两个指针都是指向同一数组对象超过最后一个元素的指针,那么这两个指针比较为相等。

7、出于对这些操作符的目的,一个指向一个对象的指针,该对象不是一个数组的一个元素,行为与指向长度为1的,将该对象类型作为其元素类型的数组的第一个元素一样。

posted @ 2015-10-04 01:58  zenny_chen  Views(302)  Comments(0Edit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