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Java开发规约【摘录】
1、命名规约
【强制】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领域模型的相关命名)DO / BO / DTO / VO等。
正例:Marc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macr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强制】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
正例: localValue / getHttpMessage() / inputUserId
【强制】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Exception结尾;测试类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Test结尾。
【强制】POJO类中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is,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boolean isSuccess;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isSuccess(),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success,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强制】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正例: 应用工具类包名为com.alibaba.open.util、类名为MessageUtils(此规则参考spring的框架结构)
【推荐】如果使用到了设计模式,建议在类名中体现出具体模式。 说明: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思想。
正例:
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推荐】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Javadoc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签名:void f(); 接口基础常量表示: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接口方法定义:public abstract void f(); 说明:JDK8中接口允许有默认实现,那么这个default方法,是对所有实现类都有价值的默认实现。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
1)【强制】对于Service和DAO类,基于SOA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的实现类用Impl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正例:CacheServiceImpl实现CacheService接口。
2) 【推荐】 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做接口名(通常是–able的形式)。
正例:AbstractTranslator实现 Translatable。
【参考】各层命名规约:
A) Service/DAO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get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list做前缀。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count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save(推荐)或insert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remove(推荐)或delete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update做前缀。
B)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是DO/DTO/BO/VO的统称,禁止命名成xxxPOJO。
2、常量定义
【强制】不允许出现任何魔法值(即未经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反例: String key="Id#taobao_"+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推荐】常量的复用层次有五层:跨应用共享常量、应用内共享常量、子工程内共享常量、包内共享常量、类内共享常量。
1) 跨应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库中,通常是client.jar中的constant目录下。
2) 应用内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库的modules中的constant目录下。
反例:易懂变量也要统一定义成应用内共享常量,两位攻城师在两个类中分别定义 了表示“是”的变量: 类A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类B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预期是true,但实际返回为false,导致产生线上问题。
3) 子工程内部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子工程的constant目录下。
4) 包内共享常量:即在当前包下单独的constant目录下。
5) 类内共享常量:直接在类内部private static final定义。
3、格式规约
【强制】if/for/while/switch/do等保留字与左右括号之间都必须加空格。
【强制】缩进采用4个空格,禁止使用tab字符。
说明: 如果使用 tab 缩进,必须设置 1个 tab 为 4个空格。
IDEA 设置 tab 为 4个空格时, 请勿勾选 Use tab character ;而在 eclipse 中,必须勾选 insert spaces for tabs 。
【强制】方法参数在定义和传入时,多个参数逗号后边必须加空格。 正例:下例中实参的"a",后边必须要有一个空格。
method("a", "b", "c");
【强制】IDE的text file encoding设置为UTF-8; IDE中文件的换行符使用Unix格式,不要使用windows格式。
4、OOP规约
【强制】所有的覆写方法,必须加@Override注解。
反例:getObject()与get0bject()的问题。一个是字母的O,一个是数字的0,加@Override可以准确判断是否覆盖成功。另外,如果在抽象类中对方法签名进行修改,其实现类会马上编译报错。
【强制】对外暴露的接口签名,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方法签名,避免对接口调用方产生影响。接口过时必须加@Deprecated注解,并清晰地说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务是什么。
【强制】Object的equals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来调用equals。
正例: "test".equals(object);
反例: object.equals("test");
说明:推荐使用java.util.Objects#equals (JDK7引入的工具类)
【强制】所有的相同类型的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全部使用equals方法比较。
说明:对于Integer var=?在-128至127之间的赋值,Integer对象是在IntegerCache.cache产生,会复用已有对象,这个区间内的Integer值可以直接使用==进行判断,
但是这个区间之外的所有数据,都会在堆上产生,并不会复用已有对象,这是一个大坑,推荐使用equals方法进行判断。
【强制】关于基本数据类型与包装数据类型的使用标准如下:
1) 所有的POJO类属性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2) RPC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3) 所有的局部变量【推荐】使用基本数据类型。
说明:POJO类属性没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时,必须自己显式地进行赋值,任何NPE问题,或者入库检查,都由使用者来保证。
正例:数据库的查询结果可能是null,因为自动拆箱,用基本数据类型接收有NPE风险。
反例:比如显示成交总额涨跌情况,即正负x%,x为基本数据类型,调用的RPC服务,调用不成功时,返回的是默认值,页面显示:0%,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显示成中划线-。所以包装数据类型的null值,能够表示额外的信息,如:远程调用失败,异常退出。
【强制】定义DO/DTO/VO等POJO类时,不要设定任何属性默认值。
反例:POJO类的gmtCreate默认值为new Date();但是这个属性在数据提取时并没有置入具体值,在更新其它字段时又附带更新了此字段,导致创建时间被修改成当前时间。
【强制】构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业务逻辑,如果有初始化逻辑,请放在init方法中。
【强制】POJO类必须写toString方法。
使用IDE的中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时,如果继承了另一个POJO类,注意在前面加一下super.toString。
说明:在方法执行抛出异常时,可以直接调用POJO的toString()方法打印其属性值,便于排查问题。
【推荐】使用索引访问用String的split方法得到的数组时,需做最后一个分隔符后有无内容的检查,否则会有抛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的风险。
说明:
String str = "a,b,c,,";
String[] ary = str.split(",");
//预期大于3,结果是3
System.out.println(ary.length);
【推荐】 类内方法定义顺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setter方法。
说明:公有方法是类的调用者和维护者最关心的方法,首屏展示最好;保护方法虽然只是子类关心,也可能是“模板设计模式”下的核心方法;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别关心,是一个黑盒实现;因为方法信息价值较低,所有Service和DAO的getter/setter方法放在类体最后。
【推荐】final可提高程序响应效率,声明成final的情况: 1) 不需要重新赋值的变量,包括类属性、局部变量。 2) 对象参数前加final,表示不允许修改引用的指向。 3) 类方法确定不允许被重写。
【推荐】类成员与方法访问控制从严:
1) 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new来创建对象,那么构造方法必须是private。
2) 工具类不允许有public或default构造方法。
3) 类非static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必须是protected。
4) 类非static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private。
5) 类static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private。
6) 若是static成员变量,必须考虑是否为final。
7) 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必须是private。
8) 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那么限制为protected。
说明:任何类、方法、参数、变量,严控访问范围。过宽泛的访问范围,不利于模块解耦。思考:如果是一个private的方法,想删除就删除,可是一个public的Service方法,或者一个public的成员变量,删除一下,不得手心冒点汗吗?变量像自己的小孩,尽量在自己的视线内,变量作用域太大,如果无限制的到处跑,那么你会担心的。
5、集合处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