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很早就已经开始使用JavaScript进行项目开发了。但是一直都是把重心放在了后端开发方面,前端方面鲜有涉及。所以造成的一个现象就是:目前的前端知识水平,应付一般的项目已然是足够的,但是火候尚缺,没有深入的进行研究,以至于总是谈论起来就发现自己半瓶子哐当的水平。为了解决这种尴尬的局面,决心潜心研究一段时间JavaScript,以下知识为本人学习过程中的总结,虽然以本人水平可能招致贻笑大方之果,但是更盼抛砖引玉之实。
在JavaScript中,我们调用一个普通的方法,可以通过如下的方式来进行:
那么上面就是一般的三种调用方式,前两种都会在window对象上面进行附加,不同之处就在于,第一种是直接利用function进行声明方式,属于公共调用方式;第二种是利用var关键字进行申明的方式调用。也就是说,第一种申明方式所申明的函数,无论在函数体之前或之后调用,都没问题。而第二种申明方式所申明的函数,只能在函数体之后调用:
在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第一个坑就是局部变量加不加var关键字的问题:
这里我们的执行结果,第一次会输出: Hello lucy, 第二次会输出: lucy。 这很奇怪,为什么name我写到了方法里面,按理来说已经是局部变量了,为什么还是会输出结果呢?其实在JavaScript中,在方法体内,如果不加var关键字的话,会将此变量默认为全局变量。这也是为什么会输出结果的原因了。
那么知道了函数执行的一般方法,那么我们来看函数的执行的特殊方法。
如上所述,我们直接利用 (); 的方式可以出发函数的立即执行。但是这种执行,其实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改变this关键字的作用域的,由于this默认指向的就是已经实例化过的window对象,所以很多时候当我们需要更改this的作用域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引入 apply, call 关键字 以及 bind 关键字。 我们先来讲解他们的基本用法。
首先,对于apply方法:
可以看出,使用apply的时候,其中第一个参数一定要指向需要应用的对象,之后的多个参数需要写成数组的方式。
再来看看call方法:
可以看出,使用call的时候,第一个参数也是需要指向被调用的对象,之后的多个参数可以直接写就行。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apply和call都会改变this的作用域,至于更详细的信息,我会放到第二节去讲解。
下面我们来看看bind方法。
这里会输出什么呢? 这里会输出“blue”。那为什么不会输出red呢? 其实在这里,this关键字有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 谁调用我,我指向谁。由于bind方法的调用,会导致this指向的改变,从window对象变成了指向obj对象。所以这里会拿obj对象中的color来执行。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也可以看出,bind方法不会导致函数的立即执行,需要触发才可以执行。
为什么bind不会立即执行呢? 我们可以执行 alert(nw)看出返回给我们的结果:
这说明bind以后返回的nw对象,就是一个函数,并且还是未执行的函数,如果我们想执行,就需要加上 ();
好了,这里就是我所理解的 apply call bind的用法了。
其实他们的用法很基础,但是他们可以改变this作用域的这个特点倒是杀伤力惊人。后面的章节我会重点讲解this,争取将其吃透。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