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的虚函数

内容引自《C++ Prime》中文版P497,原著P589:

        构造派生类对象时首先运行基类构造函数初始化对象的基类部分。在执行基类构造函数是,对象的派生类部分是未初始化的。实际上,此时对象还不是一个派生类对象。

  撤销派生类对象时,首先撤销它的派生类部分,然后按照与构造顺序的逆序撤销它的基类部分。

  在这两种情况下,运行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的时候,对象都是不完整的。为了适应这种不完整,编译器将对象的类型视为在构造或析构期间发生了变化。在基类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中,将派生类对象当作基类类型对象对待。

 

        如果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则运行的是为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自身类型定义的版本。

posted @ 2014-03-12 10:48  Will Lau  阅读(21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