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职能就是为特定的城市功能安排合适的用地,为特定的城市用地寻找合适的功能。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即首先将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划分为可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其次,确定可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土地的性质(用途)、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设形态(后退红线、建筑高度)。

 

影响土地利用规划的因素:经济因素(如不同城市功能可承担的地租不同)、社会因素(市民或团体的价值取向)、公共利益(安全、健康、便利、舒适、经济)、环境因素。

 

按照我国的标准(GBJ 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我国城市中的土地利用被分为居住、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市政公用设施、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及其它用地10大类,可进一步划分为46个种类和73个小类。

城市土地利用的分类不仅要满足对现状使用状况的统计,还要体现在不同目的和种类的规划中,两者之间的种类或分及详细程度并不完全吻合。一般来讲,反应现状的分类较细,而规划中的土地分类较粗。

 

按照城市活动的不同,城市用地的用途又可以分为四大类:居住、商业、工业、城市设施。

 

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的根本任务就是根据城市活动的具体要求,为其提供规模适当、位置合理的土地。为此,首先需要大致估算城市中各种主要用地的规模以及各自之间的相对比例后,按照各自对区位的需求,综合协调布局并最终形成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关于如何确定各种城市用地规模,主要是两种方法:一是按照人均用地标准计算总用地规模后,在主要用地种类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进一步划分的方法,二是按照通过调查获得的标准土地利用强度乘以各种城市活动的预测量分项计算,案后累加的方法。

 

具体使用上,不同的用地类型有相对不同的方法来确定用地规模。

 

居住用地的规模按照居住区人口密度或者人均居住用地面积等,结合人口规模的预测,很容易计算出城市在未来某一时点所需居住用地的总体规模。

 

工业用地的规模的计算相对复杂一些,从两个角度预测:一是按照各主要工业门类的产值预测和该门类工业单位产值所需用地规模来推算,二是按照各主要工业门类的职工数与该门类工业人均用地面积来计算。

 

商业用地规模最不好预测,其量很难预测,通常可以采用将商务、批发商业、零售业、娱乐服务业用地等分别计算的方法。

 

城市中的道路公园基础设施等公共设施的用地可以按照城市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出来,例如,目前我国的城市中,道路广场用地与公园绿地的面积分别占城市总用地的8%-15%

还有一些较为特殊的用地占地规模较大,其规模只能按照实际需要逐项计算,如对外交通用地(机场港口等),军事用地等。

 

通常影响各种城市用地的位置及相互之间关系的主要因素有:

1各种城市所承载的功能对用地的要求

2各种用地的经济承受能力

3各种用地相互之间的关系

4规划因素

 

各种主要用地类型的空间分布特征:

居住用地,需要便捷的交通、完备的服务设施良好的环境,与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保持密切的联系,但不受其干扰,其区位分布从城市中心至郊区,分布范围较广

商业用地,需要便捷的交通和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一定规模的居住用地作为其服务范围,区位分布在城市中心、副中心或社区中心。

工业用地,需要良好廉价的交通运输条件、大面积平坦的土地,需要与居住用地之间保持便捷的交通。对城市其他种类的用地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区位分布在下风向、下游的城市外围或郊外。

 

我国城市中人均居住用地的规模被限定在18—28平方米/每人,在城市用地中占的比例是20%--30%

 

我国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不够清晰。其中公共设施类用地类型包括了商业用地和非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只在小类上进行区分),这种划分对于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分析是不利的。

 

影响城市公共活动用地规模的因素主要有:

城市性质、城市规模、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城市布局等

 

公共活动用地规模的确定包括三项内容:及对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城市设施用地分别进行预测与估算。

 

商务用地的规模可以根据就业人数、城市投资能力、已开发项目的租售状况等因素进行预测,对于商业服务以及城市设施用地规模的预测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根据人口规模推算的方法。即可以通过服务设施用地规模现状与人口规模的统计比较,得到该类用地与人口规模之间的关系函数或者是人均用地规模指标,我国在确定居住区中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其用地规模时,普遍采用千人指标作为依据。

2采用各专业系统需求的方法

3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的方法

 

公共活动用地的分布特征:

商务办公用地:集中在城市中交通便利、人流集中、各种服务设施齐全的地区,并在一些大城市中形成中央商务区,往往位于城市的几何中心或交通枢纽附近。

商业服务用地:分布在交通便利、人流集中的地段

城市设施用地:倾向于所服务对象人口的重心(即务对象人口到该设施的距离最短化),交通便捷之处。

 

工业用地的规模通常按照工业性质进行分类,通常认为是在工业区就业人口的函数,或者是工业产值的函数,在考虑工业用地布局时则更倾向于按照工业污染程度进行分类,我国现行的用地分类标准中,按照工业用地产生污染和干扰的程度,由轻至重分为一二三类。工业用地的规模建议在人均10---25平米之间,工业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中的比例相应得为15%--25%

 

通常采用以下措施来减少工业用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1将易造成大气污染的工业用地布置在城市下风向

2将易造成水体污染的工业用地布置在城市下游

3在工业用地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但同时,为减缓污染所需要的一定距离的隔离与就近通勤构成了城市土地利用中安排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时的一对矛盾。

 

交通规划的基本目的就是在交通需求与设施建设之间、各种交通方式之间、交通与城市发展所要考虑的其他因素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最大限度地维系城市的高效率运转。传统的交通规划主要侧重于交通设施的规划,而广义的交通规划还包含交通管理等交通设施的运营方面。

 

城市交通规划的职能:

1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机动性,

2为各阶层、各年龄段、采用各种交通方式的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易懂的交通环境

3减少由交通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4有利于城市特色景观的形成

5保障灾害发生时的生命线畅通

 

城市交通规划的内容包括确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与编制交通规划两个不同的阶段。

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包括:

1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水平(包括市民出行质量、货物流通效率、道路运行状况和整体交通环境等);

2决定城市交通方式结构(各种交通方式在城市交通中所占比重);

3确定城市交通综合体系布局与规模(包括城市对外交通、市内客货运输、内外交通衔接、静态交通等);

4制定相应的城市交通政策等方面,是城市交通综合体系整体目标与发展战略的集中体现。

 

交通规划主要针对土地利用、人流、车辆以及道路等构成城市交通的基本要素,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的各类用地分布,结合通过交通调查所获得数据,预测城市未来的交通需求,并将交通需求分配给各种交通方式以及各个线路,构成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在此基础上,将交通系统的各项交通落实到具体的交通设施上。

 

常见的交通调查有以下几种:

1道路交通量调查:调查关键路段和主要交叉口的交通流量,即不同交通方式的流量、流向及速度等。结果绘制成交通流量流向分布图。

2交通起讫点调查(OD调查):掌握交通发生于到达的地点及其交通分布,例如机动车OD调查包括:机动车的出发、到达地点和时间、车辆的种类、乘坐人员、交通目的以及运载货物种类等。

3居民出行调查:以人员流动产生的交通为对象 ,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发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来进行调研。调研包括的内容为出发时间、出发地点、外出目的、交通手段、到达时间、到达地点、所需交通费用以及调查对象的住址、家庭构成、职业、收入、拥有交通工具等个人情况。

4货物流动的调查:通过对货物流动状况的调查,掌握货运交通的分布情况以及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为城市货运交通的准确预测与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交通分析预测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根据城市未来的社会经济活动总量和土地利用、城市布局结构形态等预测交通生成的数量与分布。其次,对发生在城市不同地区之间的交通量——交通分布进行预测。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交通量在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划分的比例作出估计,最后将各种交通方式所承担的交通量实际分配至具体的交通设施中,检验其是否可以承担,并据此作出进一步的调整。

 

城市交通设施的综合规划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城市交通设施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2大型公共设施的布局

3城市中的客运交通枢纽

4对外交通设施之间的联系

5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的衔接

6货物流通中心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的原则:

1道路系统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

2形成完善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3道路线形结合地形

4考虑城市环境

5留意城市景观风貌

6满足工程管线的敷设要求

 

道路系统规划设计需要确定的是:

道路网的形式

道路网间隔与密度

道路断面形式

道路交叉口

 

反应城市道路设施水平的指标:

道路网密度

道路网面积密度(即城市道路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大城市宜为15%——20%

人均道路用地面积(人均7——15平米)

   

交通量可确定路的宽度,反之亦然,一条机动车道的小汽车理论最大通行能力为1500辆每小时,一条自行车道的理论通行能力为2000辆每小时。

 

道路断面的形式:单幅路,双幅路,三辅路,四幅路。

 

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对平面交叉口需要确定的是:

转弯半径

视距

路口拓宽

渠化

 

人均城市绿地的面积不小于9平米,其中公共绿地不小于7平米,城市绿地在城市总用地中所占比例应在8%——15%之间。

 

城市规划对绿化指标的落实有两种方式:

一是城市规划对相应级别的绿地尤其是公园绿地的位置和范围作出具体的表示,二是城市规划可以对不属于绿地的各类用地中的绿化指标提出具体要求。

 

城市公园绿地系统规划的步骤:

1确定城市绿化指标及构成

2确定城市公园绿地系统的结构(三大部分构成:城市内部公园绿地、城市外围生态环境绿色空间、连接二者的林荫道及带状绿地)

3确定主要公园绿地的规模和布局

4确保各类绿化用地的实施

 

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工作程序是:

1对该系统所应满足的需求进行预测分析,

2确定规划目标,并进行系统选型

3确定设施及管网的具体布局

posted on 2008-08-05 22:59  张进洁  阅读(134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