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申请领用管理

办公用品申购及发放管理办法如下:

(一)各部门、门店在每月的25号前,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由行政部统一购置,在下月5日前发放。各部门、门店的办公用品申请额度不能超过公司日常办公用品预算。

(二)各门店文员预估出门店每月办公用品消耗额度,然后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最后由行政部统一购置、发放。门店如中途临时需申领办公用品,行政部应严格把关,防止乱领、滥用,对不合理的申领物品,行政部有权不允发放.对超过门店预算额度的办公用品,由门店或个人自理.

(三)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时,请尽量出示旧件(如使用完的笔记本、笔芯、胶棒等),不得将公司办公用品作为私人物品带回家,物品领用后由于自身原因丢失或损坏的,由个人自理。

    (四)各部门有特殊需求或高额的办公用品,需提前向总经理申请,填写“办公用品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

倡导节约、有效使用

posted @ 2008-06-06 12:12  陆岛工作室  阅读(265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