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会计科目通俗解释

 

资产类

    1.库存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的现金,即存放在企业财会部门并由出纳员保管,用于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现款,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等。

    2.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开户银行或一其他金融机构帐户的货币。在我国,企业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种。在采用转帐、支票和汇兑等结算方式结算时都要用到“银行存款”帐户。

    3.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即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应收而暂未收款。

    4.应收票据:是指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5.预付账款:是指购货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或个人的货款或定金。

    6.其他应收款:是指除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以外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拨给职能科室、车间、部门的备用金等。

    7.原材料:是指企业购入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外购半成品等。

    8.库存商品:是指企业自己加工制造完工入库或外部购入而准备对外销售的货物。

    9.固定资产: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增减变化及结存情况。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10.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帐户的备抵帐户,用来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摩损价值。

    1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

 

负债类

    1.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2.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是由于企业购买原材料等经济业务的发生时间与支付货款的时间不一致所引起的债务。

    3.预收账款:是销货单位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预先向购货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货款或定金。

    4.应付票据:是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5.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应支付给职工各种薪酬总额与实际发放情况,并反映和监督企业与职工薪酬结算情况。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费等。

    6.应付股利:是反映企业对股东的股利负债,用来核算企业应付股利的形成、支付及结余情况。

    7.应交税费:是反映各种税金的交纳情况,用来核算各种应交税金的形成、上缴及结欠情况。

    8.其他应付款:用以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的保证金等。

    9.预提费用:是指预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但尚未实际支付的项目所形成的一项负债。

    10.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所有者权益类

    1.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2.资本公积:是指企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如接受捐赠,资本或股本溢价等。

    3.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按一定的比例从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企业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面、转增资本等。

    4.本年利润:用以核算企业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5.利润分配:用以核算企业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的情况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

 

成本类

    1.生产成本:用以核算企业为进行产品生产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包括直接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和期末按照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的制造费用。

    2.制造费用:用以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范围内发生的管理人员的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损益类

    1.主营业务收入: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所实现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用来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及其结转情况。如:销售材料的收入,出租设备和包装物的租金收入等。

    3.投资收益:用来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损失。

    4.营业外收入: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和罚款收入等。

    5.主营业务成本:用来核算企业经营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及其结转情况。

    6.其他业务成本:用来核算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成本的发生及其转销情况。如材料销售成本、提供劳务的成本费用的发生等。

    7.营业税金及附加:用来核算企业主营和附营业务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的计算及其结转情况,如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8.管理费用:用来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工资、修理费、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公司经费,以及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

    9.销售费用: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等费用。

    10.财务费用:用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11.营业外支出: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12.所得税费用:用来核算企业按税法规定向国家缴纳的所得税。

posted @ 2012-09-24 22:50  o岸上的鱼o  阅读(54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