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二、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OCP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三、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四、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五、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六、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