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第二周学习总结

第二周进入javaoo的学习,也就是面向对象,初识对象的我们还相对很懵逼。

首先,有对象才能分析出类,分析出类后才能实例化对象。

这句话的意思是:类是对象的抽象,对象是类的实例。

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抽象。

基础重要点 :

1.一个java文件只能有一个公共类,但可以有无数个类。

2.所有的局部变量都在栈当中,new出来的全部在堆中。全局变量也在堆中。

3.例子:newDog().feed("吃饭")   表匿名对象,只能用一次.

4.在本类的方法中访问本身的属性,用this.。    this. 的意思相当于“我的”。

当方法局部变量名与全局变量名相同时,想要使用全局变量,必须加this. 否则会按就近原则。来看下面的例子。

public class Dog{

privatre String name;

privatre int age;

这里省略get  set方法;

public void dog(String name){

System.out.print("名叫"+this.name+"的狗会叫");

      }

}

这里的this.name是指向的上面全局变量的name。而如果不加this. 就会按照就近原则指向public void dog(String name)里的name。

还有一点,所有的变量属性都可用private。

posted @ 2016-05-22 21:02  Blueses  阅读(11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