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复杂度守恒原理


名词
软件系统:由软件的立项、设计、实现、运行/运营、维护等行为以及子系统、模块、功能等元素构成。
行为:与软件系统相关的,由人或自动化程序参与的工作。
元素:构成软件系统的静态实体。

定理:软件系统复杂度守恒原理
软件系统的总复杂度是恒定的。复杂度可以从一种元素中转移到另外一种元素中,也可以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外一种形式。

推论:软件系统复杂度只增原理
向系统中添加任何额外的元素,或增加任何与系统相关的额外行为,都只会使复杂度上升。
1 添加任何元素,如引入新的工具、方法论、模式,添加新的功能等,都会增加复杂度;
2 增加任何额外行为,甚至包括企图将低复杂度的行为(如削减功能),都会增加复杂度。

posted @ 2007-12-27 08:36  Anders Liu  阅读(2763)  评论(23编辑  收藏  举报